2018十大专利无效案之格力VS奥克斯专利无效宣告案
2019-06-03
专利无效 十大案例

【案件要点】

对于权利要求中用语含义的确定,当用语为所属领域的普遍认同的惯用技术术语时,应当按照其含义理解权利要求;对于权利要求中使用的在所属技术领域内未被赋予普通、惯用含义的用语,应当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为基础,结合说明书中对于该技术方案所对应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描述,客观确定该用语的含义,也即应该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涉案专利全文后对于该用语的理解来确定其含义。


【案件摘要】

三聚阳光受格力电器委托,代理请求奥克斯“一种PG电机故障自动监测的方法”(专利号:ZL201010039703.7号)无效宣告,该专利涉及9600万的专利侵权诉讼;2019年1月25日,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查部)宣告涉案专利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格力电器】

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家电企业,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品牌,主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手机、生活电器、冰箱等产品。截止至2018年底,格力电器在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总计5682项。


【奥克斯集团】

始创于1986年的奥克斯集团,产业涵盖家电、电力设备、医疗、地产、金融投资等领域。截止至2018年底,奥克斯集团在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总计960项。


【案件分析】

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中有如下记载“若单片机在设定的时间t1之内未接收到PG电机的反馈信号时,关闭PG电机的电源”。关于术语“PG电机的电源”的理解,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的理解产生分歧。这构成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无效宣告请求人认为: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电源”是POWER supply的意思,是为……提供电力的意思,“关闭 PG电机的电源”应当理解为“关闭PG电机的供电”的意思。故证据1所公开的通过光耦和可控硅来控制对PG电机的供电的方式即相当于公开了本专利中的“PG电机的电源”。

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

(涉案专利说明书部分附图)


专利权人争辩认为:关闭PG电机的电源中的电源,应该理解为控制面板上专门设置的用于给PG电机供电的独立电源,证据1未公开。


针对专利权人的上述争辩理由,三聚阳光主张对于PG电机的电源的含义应该按照本领域的通常理解,即只要是对于PG电机进行供电,就是PG电机的电源;并且,通过涉案专利的全文记载可知,涉案专利中对于PG电机进行供电,就是通过光耦和可控硅来进行控制。


涉案专利【0018】段记载“……关闭PG电机的电源,即关闭控制器上向PG电机供电的输出电压”。涉案专利此处对于关闭PG电机的电源进行了解释,即关闭控制器上向PG电机供电的输出电压。而三聚阳光对于何为关闭控制器上向PG电机供电的输出电压,结合涉案专利的其他部分的记载进行了充分阐述:涉案专利说明书【0014】段记载了空调的控制模块(也即控制器)包括PG电机的输入模块、PG电机输出模块、单片机控制模块和显示模块,输出模块是由隔离光耦、驱动PG电机的可控硅组成。涉案专利【0002】段记载了PG电机工作电压的控制原理:“单片机确定电机当前的实际转速和设定的目标转速有差异时,单片机自动调整控制电机的可控硅的导通角,从而调整PG电机的工作电压,来使得电机的转速达到设定的目标转速”。


由此,可以毫无疑问的确定,涉案专利【0018】段记载的控制PG电机的输出电压是通过控制由隔离光耦、可控硅组成的输出模块来实现。涉案专利并没有保护在控制器上独立于输出模块而设置的另外一个PG电机的独立电源。


【宣告专利全部无效】

2019年1月25日,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查部)本案合议组完全接受了三聚阳光在本案中对于PG电机的电源的解释理由和结论,在此基础之上,宣告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ZL201010039703.7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涉案专利附图


【一以贯之的专业风格】

三聚阳光接受客户对于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委托之后,立即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有十几年空调领域无效案件代理经验的资深专利代理人,知名专利律师、有十多年专利实质审查经验的前资深审查员和高级检索分析师等。专家组在对无效形势、无效难点和关键点做出正确分析的基础之上,确定案件工作重点为专利创造性问题,经过深入检索获得了关键现有技术文献,以此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查部)据此做出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才取得上述显著成果。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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