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山vs安翰科技 01 第42757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6387.7、名称为“用于胶囊内镜系统中控制发射功率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2 第43005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9643.8、名称为“提高胶囊内镜系统中监视实时性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3 安翰科技对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410021933.5、名称为“医用无线电胶囊式内窥系统”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在口头审理后撤回申请。 04 第44280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510057039.8、名称为“立体成像的智能胶囊式消化道内窥镜”发明专利权有效。 05 第46867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610382301.4、名称为“胶囊内窥镜系统及其三维成像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 06 第47958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210223444.2、名称为“一种控制胶囊或探针运动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